1、RoHS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(Pb)、汞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(Cr6+)、多联苯(PB(PBDEs)共6项物质;2015年6月4日新消息:欧盟颁布RoHS2.0修订Bs)和多二苯醚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加入RoHS2.0管控范围,加上新增的四种限制的就有10种了。
2、REACH是欧盟法规《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(REGULATION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of Chemicals)的简称,是欧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。而REACH检测的SVHC清单截止到2017年6月16日为174项。
1,适用范围不同。
ROHS管控的物质是针对均质材料而言,而REACH中的物质针对成品,不一定是均质材料。
2,管控物质不同
RoHS管控 铅(Pb),镉(Cd),汞(Hg),六价铬(Cr6+),多联苯(PBBs)和多二苯醚(PBDEs)
六项,新修正RoHS2.0新增四项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,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(BBP),邻苯二甲酸(2-己基)己酯(DEHP),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,去除之前的RoHSs2.0项中的六环十二烷(HBCDD)。另,RoHS2.0新增了一些管控物质也增加了一些适用范围,给以上新物质和范围都增加了一些过度期,比如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-7-22起满足。
而REACH清单目截止到15年6月有163项(清单每半年新一次)。
3,出时处理不同
ROHS中的物质明确限制使用,同时规定了大限值浓度,过大允许浓度(豁免条款除外),会受到严重罚款。
REACH中的物质,如果浓度过0.1%(W/W),但吨位小于1 t/a,则需履行告知的义务;如果浓度过0.1%(W/W),同时吨位大于1 t/a,则需履行通报的义务(通报一般是欧盟境内机构才能执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