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描述
修订 2 -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.安全. 2-8部分:剃须刀、剪发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特殊要求
修改范围:电池供电设备和其他直流供电设备在本标准的范围内。当在电池模式下操作时,双电源设备无论是电源供电还是电池供电,都被视为电池供电设备。
定义:可洗式剪发器、湿式剪发器、可洗式脱毛器、湿式脱毛器。
可洗式剃须刀、剪发器、脱毛器、湿式剃须刀、剪发器、脱毛器应为 II 类或者 III 类至少达到 IPX7 。
修改标贴和说明书。
修改与头发接触的部分剪发器或修剪器的温升,或者可以短时间接触皮肤。
修改稳定性和机械危害及机械强度。
0类额定电压不过150V的电器应有的结构。
关于结构部分的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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